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召開第12次會議
【台北訊】教育部於本(25)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12次會議,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彭富源署長主持,共有委員22人出席(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9人,內含教育部增聘之審議學校專任教職員及學生代表各2人;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下列案由進行審議:
一、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大學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2款「有前條第1項第2款所定情事(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次一學年度全校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及第6款「三年內被列為預警學校達二次以上」,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二、苗栗縣私立龍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為本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本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依本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三、依本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本次退場審議會逐案審議通過嘉義市私立宏仁女子高級中學、苗栗縣私立育民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嘉義市私立興華高級中學及苗栗縣私立大成高級中學,共5校之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教育部後續將依本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各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
教育部後續將經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及其所屬法人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專區」(https://udb.moe.edu.tw/actg)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公告專區」 (https://phsms.cloud.ncnu.edu.tw/eduAssistance/AssistList.aspx),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