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體育推手奬於6月20日起受理推薦
【台北訊】為鼓勵民間贊助體育運動,獎勵長期奉獻與熱心推展體育運動之法人、團體及自然人,教育部體育署自98年起持續辦理體育推手獎表揚活動,以增進全民參與體育運動風氣,今(113)年度為第16屆舉辦,並將於6月20日至8月31日受理推薦,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國家體育事業的發展,除政府單位的資源挹注與推動外,同時也需要民間企業、團體及個人投入金錢或時間,與政府攜手提供國家體育進步的動力。體育推手奬分為三大類:「贊助類」、「推展類」及「特別類」,各類奬項表揚事蹟資格條件:「贊助類」分為金、銀、銅三等級與贊助類長期贊助獎,以贊助金額為給奬標準;「推展類」分為金、銀、銅三等級,以推展年資且具相關具體事蹟做為評審標準;「特別類」則以各該年度推動體育運動發展、性別平等體育運動、身心障礙體育運動、推動運動賽事淨零排放等推展工作,或其他特殊具體事蹟或貢獻為評審標準。
體育推手奬參與推薦人數逐年增加,迄112年獲奬件數已達893件,累計總贊助金額逾新臺幣359億元,每年都有新的體育推手加入,讓體育人的努力及光彩得以接續傳承與善的循環,體育署將於11月底辦理表揚典禮,向獲奬者致敬,並提供直播服務,與國人一起分享體育推手們的感動與感謝。
體育署表示,藉由體育推手獎,邀請大家成為臺灣體育發展的推手,增進參與推動體育運動風氣,讓體育的奧援源源不斷,共創更健康的臺灣,讓世界看到臺灣的驕傲;相關推薦辦法可至體育署網站(https://www.sa.gov.tw)查詢。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