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應全國教師會反映教育部檢討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未全盤檢討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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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有關全國教師會反映教育部檢討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未全盤檢討乙事,教育部表示,依據1月4日邀集團體專家代表召開的校園安全諮詢會議決議「調整注意事項內容部分,決議研擬校園安全檢查實務上可操作指引,並以教育專業及教學現場可以執行為主,全面盤點注意事項相關規定之內容調整與修訂,如第22 、23 、25點等,後續將持續邀集今日參與團體代表並擴大邀請各相關單位及各級學校代表進行討論後,盡快依程序處理後續事宜」,教育部組成修訂注意事項工作小組,著手進行注意事項全面檢視修正,並於1月15日召開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會中針對注意事項第4、22、28、29、30點提出修正草案,並先就1月4日已有初步共識的28、29、30點進行具體草案內容討論。1月15日會中主席也多次表示會全面檢視修正注意事項並逐步討論,近期教育部將再密集召開多次工作小組會議,俾讓注意事項內容更臻完善。

有關1月4日校園安全諮詢會與1月15日注意事項工作小組會議,全國教師會所派代表並不相同,無法對於兩次會議所討論注意事項優先討論內容完全銜接,導致有所誤解為僅處理校園安全檢查事項,教育部澄清,1月4日並非做成僅處理校園安全檢查事項的決議,教育部將會依照1月4日會議決議全面檢視修正注意事項,並會分階段討論聚集,俾讓注意事項規定更臻完善,此外,1月4日並就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及提升學校輔導量能並建立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進行討論,教育部亦持續辦理提出具體計畫方案。

今日全國教師會宣布即日起退出僅討論「校園安全檢查」之「注意事項工作小組」,教育部予以尊重並深表遺憾。考量修正注意事項及研訂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指引事關重大,教育部仍會持續邀集相關單位,廣泛聽取各方建言及蒐集教學現場意見,透過工作小組會議階段性及循序漸進之討論,凝聚共識,逐步完備相關修正條文後,再提教育部校園安全諮詢會議確認,並循行政程序發布實施,給予第一線學校和老師全力之協助。

(圖由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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