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啟動造鎮遷村 提高經費不增加居民負擔 讓鄉親歡喜搬新厝
【高雄訊】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經費800億元獲行政院正式核定後,高雄市政府(5)日立即公布相關計畫內容並說明,強調啟動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以「先造鎮後遷村、不增加居民負擔」為原則,協助居民辦理遷村。高市府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這次計畫除了經費增加,市府更全力主導協力造屋方案,協助民眾自建房屋,無自有住宅者與弱勢居民也有相關安置與補償方案,且目前安置區周邊環境品質與土地市價比原大林蒲區域大幅提升,希望居民能歡喜搬新家。
大林蒲遷村經費由108年的589.81億元增加至800億元,新增加的210億元,包括建築物補償費約增加170億元,促進搬遷獎勵金等專案補償救濟約增加10億元,放寬土地一坪換一坪,約增加20餘億元等,期盼能更多方面保障居民權益。針對有先建後遷需求者,市府已規劃相關作法,由市府主導的「協力造屋」方案,協助民眾自建房屋。遷村安置地目前當地公共設施已相當完善,配地街廓基地均方整且面臨10米以上道路,市府更加碼新建學校、公園、活動中心及市場等,配合周邊既有的濕地公園、衛武營公園打造優質居住的環境。目前安置區的土地市價已來到約每坪35至40萬元,是大林蒲住商土地市價3倍以上,房地產將可達到增值效果。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市府會秉持全力保障大林蒲鄉親財產權、社會權及居住生活權之原則,本次向中央爭取的建築物補償費是以112年邀請具公信力的「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同業公會」、「台灣區綜合營造同業公會高雄市辦事處」、「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等六大公會共同評估的新單價給予補償,新單價較第1次說明會公布的價格,平均提高約50%,未來實際遷村時,也將依照營建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價格,配合拆遷或自行拆遷的民眾,還可以再領取建築物補償費20%-25%的拆遷獎勵金,加上每屋30萬元促進搬遷獎勵金,鄉親要蓋回跟大林蒲同樣建坪、同樣建材的房子,補償費一定足夠。對於居住在當地無房地鄉親,也提供大林蒲專案社會住宅,數量從750戶增加到2,000戶,供無房地鄉親租住,社會住宅設定租期宗旨是為保持流動性發揮最大效益,如入住社會住宅的鄉親在12年之後,仍需要協助,市府也將透過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多元方案協助,保障其居住生活權。有關農業區換地的比率,目前大林蒲遷村已規劃有農業區跨區區段徵收,1坪農地可以換得高坪特定區0.45坪的住宅區,已優於一般區段徵收的換地比率。
都發局也強調絕不會透過手段迫使居民遷署同意書,基於鄉親對於遷村計畫擁有知的權利,因此將透過調查過程一對一向民眾說明遷村內容,讓鄉親在了解後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表達遷村意願,將有利於未來遷村配地後興建房屋方案的準備。市府提供多項方案向中央爭取資源,期盼協助居民歡喜換新厝。
(圖由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