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申博士生獎學金計畫如期推動,補助方式及額度將更彈性、優渥
【台北訊】有關31日媒體報導教育部博士生月領7萬獎學金跳票乙節,教育部澄清,博士班獎助學金原規劃採「產學合作型」與「學術發展型」二類來定額補助博士生,後續經諮詢相關部會、中研院及學校建議,調整為不再區分上開類型,而採定額補助及加碼補助並行,在補助方式上更有彈性,而非齊頭式平等,讓優秀學生更有誘因,不分領域的優秀學生更有機會獲得超過每月7萬元獎學金,媒體報導應屬誤解。
因應中研院前於112年3月13日向立法院提出「解決高教人才斷層危機,如何塑造合理高教人才退休機制」書面報告提及博士生減少之現象,教育部提出「因應高教人才斷層-提升教研人員待遇計畫」規劃博士生獎學金,5年將投入41.04億元,於113學年度開始推動。計畫包含「定額補助」博一至博三每月教育部補助2萬元、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2萬元,合計每月4萬元外;同時搭配「加碼補助」,由學校訂定相關規範,針對入學甄選機制、兼顧文理領域發展、學校職涯輔導、學生實習銜接及師生參與產學合作研究等情形,擇優加碼補助。因此,學校依其領域發展、學生規模、學術表現等,設計不同獎助學金加碼方式,可提供更優渥的獎助學金額度,並由教育部支持補助。
教育部期待透過博士生獎學金計畫,引導學校依其優勢特色與不同產業特性,透過實習與產學合作等機制,結合學校補助人數及額度之彈性措施,不僅更有利吸引有意願就讀博士之學生,更有助學生畢業後銜接進入業界或學術界服務。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