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應媒體報導「體檢偏鄉教育條例」
【台北訊】有關媒體報載「體檢偏鄉教育條例」報導,教育部說明,自106年12月6日公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透過強化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措施、寬列經費、彈性運用人事及提高教師福利措施等方式,協助解決其辦學困境,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受教權益,使其得以永續發展。
依據「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規定,轄有偏遠地區學校或非山非市學校之地方政府均得以促進學生學習為目標,透過提具整合性計畫,成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資源中心,教育部國教署依地方學校數予以補助400萬至600萬元經費,以協助各地方政府統籌規劃偏遠地區學校課程教學、教師專業發展及推動聯合行政等事宜,透過區域聯盟方式,協助偏遠地區學校永續發展。經查目前除了部分地方政府因未有偏遠地區學校(臺北市、新竹市、基隆市、嘉義市外),故無須成立區域教育資源中心外,其餘地方政府均已成立。報載所指「全國1/3以上縣市未設立;偏遠國中小校數最多的雲林縣、南投縣、屏東縣都沒有設立」部分,所引數據係兩年前監察院報告。
報載專聘教師數為零,在偏鄉師資部分,為確保各地區教育均衡發展,並因應偏遠地區學校特性及需求,目前仍以優先聘任「合格正式專任教師」為長期及主要目標,以112學年度為例,全國國中小便已釋放4,724名正式專任教師缺額。倘確實無法招募到專任教師,則進而使用「合聘或巡迴教師制度」以穩定師資與維護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學習權益,或運用「專聘教師制度」作為過渡性措施;另教育部國教署將持續宣導各地方政府倘甄選合格專任教師,確有困難者,得視所轄學校需求進行規劃及辦理專聘教師選聘作業,透過控留所轄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編制員額三分之一以下之人事經費,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代理教師或以契約專案聘任具教師資格之教師。
有關缺少混齡師資訓練,在職前師資培育部分,師培課程核心內容之一為「課程、教學與評量的創新及學習科技的應用」,教育部提供師培大學開設相關混齡教學課程參考科目:包含教學原理、分組合作學習、差異化教學、適性教學等,師培大學已於相關課程,如「創新教學趨勢」、「適性教學」、「差異化教學」、「教材教法」等納入混齡教學、差異化教學、合作學習相關內涵。而為回應教學現場需求,教育部已於113-116年「本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納入特色發展指標專項,挹注資源補助各師培大學規劃辦理混齡教學相關計畫。而在職師資培育部分,混齡教學係為規模較小之學校多元發展選擇之一,教育部國教署透過提供相關資源與支持協助小校發展混齡教學,以提升學生群性發展,增加與同儕合作機會,依據全國各區教師需求,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包含初階研習、進階教學工作坊及跨區公開觀議課等,參與老師數量超過3,000人次,以提升學校課程領導人及教師所需之分組教學、差異化教學等專業知能,並持續創新與深化教學;另自103學年度起教育部國教署即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國民小學實施跨年級教學方案試辦計畫」,至今已累積合作試辦計有85校。
教育部國教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係鼓勵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進行教學訪問交流,計畫審查要項是依「偏遠地區學校所提師資需求」及「該年度申請擔任教學訪問教師之專長領域、跨校合作及團隊合作經驗」進行媒合,學生人數多寡並非該計畫審查重點。有關報載所提「嘉義縣仁和國小申請上開計畫遭到拒絕,理由是學生數太少」部分,經查也曾於107學年度成功媒合新北市教師至該校擔任教學訪問教師,故並無報導所稱拒絕事項。
有關報載「每三年該召開的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也因疫情,條例上路五年後才舉辦」部分,為實踐教育機會平等原則,確保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因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之特性及需求,擬定教育政策方向,教育部國教署依條例第19條第3項規定,原擬於110學年度辦理偏遠地區教育會議,惟適逢疫情期間難以召開實體會議,為走入現場實地瞭解學校需求,故延後至111年8月召開實體會議。111年分區舉辦北中南東共計12場次的全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會議,會中邀請參與人員包括全國專家學者代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及各縣(市)政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共同交流,會議座談主題包含偏遠地區學校之「設施設備及行政支持」、「教師員額及專業發展」及「學生學習及多元成長」等,藉由座談會交流,以蒐集偏遠地區學校實質建議,並精進偏遠地區學校之整體政策方向。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