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區非法燃燒引民怨 環保局重罰並移送偵辦
【高雄訊】環保局(12)日晚間接獲火警通報,大社區和平路一處空地有濃煙冒出,經查現場人員於空地內非法燃燒廢棄物,導致產生濃煙及異味,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32條規定進行告發,另該人員未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違法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涉犯廢清法46條刑責規定,移送偵辦。
環保局表示,人員稽查時發現該土地上有堆置大量廢棄物(廢木板、木枕等),且有一坑洞內正燃燒廢棄物(廢木板、木柴)致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現場有一位陳姓管理人。經調閱該空地所架設之攝影機,發現近期有車輛載運廢棄物進入該土地傾倒,且陳姓管理人涉有收費情形。該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將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另未取得處理許可,違法處理廢棄物部分已涉犯廢清法第46條刑責規定,將移送偵送。
環保局呼籲,民眾及事業單位應妥善處理廢棄物,不得任意進行燃燒影響周遭空氣品質,環保局亦將加強取締污染熱區露天燃燒行為,民眾若發現非法燃燒情事,可撥打1999或環保局報案專線07-7317600,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圖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