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務會報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
【台北訊】教育部於部務會報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針對學生尚需負擔的就學費用,將以更寬鬆的資格及更優惠的免息措施,協助學生視需求申辦就學貸款並降低還款負擔,以減輕籌措學雜費壓力。此外,為協助減輕學生畢業後還款壓力,亦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及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之申請次數,以達到全面協助就學貸款人之目標。
教育部部務會報審議通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將依行政程序辦理法規發布程序,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申貸時:(如附圖1)
配合支持生育政策,除放寬申貸家庭年所得門檻外,亦納入撫育子女數考量,且就學期間全面免付利息全數由政府支應。
(一)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利息。
(二)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家庭年所得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貸,在學期間亦免利息。
(四)未符前述資格,但申貸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利息自付。
二、還款時:(如附圖2)
(一)放寬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
1.由現行的月收入未達4萬元,放寬至月收入未達5萬元均可申請。
2.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舉例如養育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6萬元;2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未達7萬元,依此類推。
(二)放寬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由目前的8次(8年)增加為12次(12年)。
為落實教育平權,全方位照顧經濟弱勢學生,政府於112年6月宣布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案內配套三即為「就學貸款精進措施」,並配合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減輕學生就學負擔,並降低其日後還款壓力,期待藉此增加照顧受惠對象,實質幫助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政府資源妥善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