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持續充實本土語文專業師資 扎根語言與文化傳承
【台北訊】為落實本土語文傳承,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於112年挹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7億元,提供相關推動本土教育資源,教育部國教署於「提升教學人員專業素養」及「增加本語文師資來源」二大面向,執行各項政策,更於112年訂定「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提供近千所國民中小學充實師資獎勵,期鼓勵現職教師取得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師資資格。
國教署說明,每年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針對取得語言認證及本土語文第二專長訂定獎勵機制,以激勵學校行政人員共同支持教師取得本土語文專長,並辦理本土語文教學人員增能及回流研習課程,持續強化本土語文之教學知能,以增加本土語文課程學習的多元與豐富性。另為鼓勵教師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於修讀期間,學校可提供教師因應學分班課業需求予以減課每週至多2節課,降低課程準備及修讀課業壓力,並透過師資盤點及直播共學計畫,完成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師資整備。
國教署自112年起推動「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除提供教師支持外,亦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開設具本土語文專長正式教師職缺納入獎勵,並提供每校最高2萬元的本土語文課程實施教材費用補助。此外,亦全額補助教師參與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自111年迄今,國教署已補助逾12,000名教師參與認證,且自111學年度將本土語文納入部定課程以來,已增加近3,000名通過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
國教署表示,期待透過多元管道並藉由各項獎勵及補助措施持續推動,滿足學生選習需求並提供專業且穩定的本土語文師資。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