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112年大專校院案例研討會
【台北訊】因應網路或數位方式產生的多元性別暴力態樣,及配合112年修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與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之罪章。教育部於112年10月20日在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辦理「112大專校院校園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案例研討會」。
本次案例研討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方念萱副教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鄧媛檢察官、承辦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之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吳雅羚專員,帶領學校人員進行探討及分組討論。
研討會透過大專校院校園常見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例,深入理解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態樣、法規及防治;了解運用衛生福利部建置之「性影像處理 中心」及「STOP NCII」(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計畫等,避免影像散布在Facebook、Instagram等群網站的申訴、下架及心理諮商之相關協助機制等。
吳雅羚專員特別提到: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私ME成人遭散布私密影像申訴服務網,於今年整合為「性影像處理中心」,該服務網可以協助溝通境內、外平臺業者,移除下架遭散布影像,如Youtube、Google、Facebook、Instagram或境外色情平臺等,也提供報警流程教學及心理諮商轉介管道。
與會人員踴躍以自身校園的處理經驗提出討論,並表示透過今日研討,讓各校互相交流所遇到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態樣及防治處理措施,也了解學生遭遇性私密影像外流的校外求助管道。
教育部期透過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案例研討會,提供學校人員理解、討論此新興議題的平臺,共同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建置平等、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