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喪親之痛 就業中心助6旬婦女安薪就業
【台南訊】62歲的阿慧姐,曾在市場販賣雜貨多年,近年雙親與弟弟相繼過世,加上車禍腳傷需休養而長期失業在家,後來透過勞動部雲嘉南分署台南就業中心幫忙,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方案,順利讓就業不易的阿慧姐重返職場,解決經濟上的困境,也讓她逐漸走出喪親之痛,開展新人生。
阿慧姐表示,她原在市場販賣南北雜貨超過20年,近年雙親與弟弟生病相繼過世,大筆醫藥費已花光家中積蓄,突如其來的車禍意外更讓她右腳受傷,需長期休養,迫使她離開職場,後來為維持生計,阿慧姐必須想辦法賺錢養活自己,無奈投遞多封履歷都沒下文,加上高齡也讓她找工作頻頻遭拒,無法尋得合適工作。
後來阿慧姐求助台南就業中心,就服員在了解阿慧姐情況後,積極幫忙她媒合找工作,並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方案,提高企業主聘僱意願,成功將她推介至光星興業有限公司擔任品檢員,讓阿慧姐成功返回職場,現已穩定工作將近1年半,讓她直說「工作得來不易,會努力做下去」。
「感謝就業中心幫忙」,阿慧姐對於就服員一路相伴及鼓勵讓她很感動,這份工作不僅讓阿慧姐有穩定收入,舒緩經濟壓力,更讓她工作有自信,逐步走向光明,她鼓勵有相同際遇的民眾,不要放棄任何希望,「只要肯走出來,機會永遠在」。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長劉邦棟說,阿慧姐工作態度積極認真,頗獲雇主肯定,希望企業能多給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機會,政府為鼓勵雇主擴大求才對象範圍,推出「僱用獎助措施」,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中高齡及高齡或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身分失業勞工,每僱用1人,就補助企業每人每月1.1萬至1.5萬元,最長發給12個月。
此外,除僱用獎助措施,勞動部還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工時調整獎勵」3大措施,協助婦女精進技能並回歸職場,最高可獲得3萬元自主訓練獎勵金或3萬元就業獎勵金;另雇主如釋出調整工時職缺給婦女,亦可請領每月3千元獎勵金,最多發給12個月,詳情可洽各就業中心。
(圖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