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舉辦112年廉政法紀教育宣導 邀請檢察長講授大專校院研究補助的法律風險與刑事責任
【台北訊】教育部為使補助及委辦案件相關經費能正確有效地運用,提升公私立大專校院經辦人員法遵意識及違法性認識,於8月及9月分別在臺北國家圖書館、臺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各辦理一場次「大專校院補助及委辦經費結報廉政法紀專案宣導」,安排檢察官長及工程會講師進行專題演講,並與參訓人員座談交流,現場互動熱絡,活動順利圓滿。
本次宣導分別邀請臺北地檢署黃聖檢察官、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陳德芳組長及南投地檢署黃元冠檢察長以「廉政法令與案例研析」為題進行演講,課程內容除針對補助款或委辦計畫辦理作業可能涉及刑事不法類型、要件詳盡剖析外,並輔以實務案例解說,使與會人員能清楚辨明違失型態,建立經費正確使用認知。另檢察官提醒,經辦人員不應僅有「公款公用」之認識,更需有「公款法用」之觀念,依法行政,經費結報始能符合規範,此外,經辦過程應融入誠信思維,避免便宜行事,抑或圖私人利益,才能預防風險,創造職涯價值。
「採購法遵與倫理規範」課程部分,則邀請工程會講師講解採購錯誤違法態樣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內容融合過往執行經驗及現行實務操作,並以淺顯方式解析個案,俾利與會人員明瞭經辦採購過程應恪守之相關法規與行為準則。
透過此次宣導,不僅輔導大專校院瞭解補助及委辦款項作業應注意事項,期減少疑義及違失情事發生外,並希冀學校運作能融合廉潔價值,建構誠信文化,全方位提升競爭力,共創多贏局面。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