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相關工作 推動會納青年學生廣詢意見訂碳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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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為因應中央政府頒佈「氣候變遷因應法」,市府制訂「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並於六月二十八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係「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後,第一部地方淨零自治法規。

根據該條例,市府將執行「碳預算」、成立「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市長陳其邁18日下午在市政會議指示,必須將青年學生代表納入推動會,並於年底推出「淨零政策白皮書」,落實各項減碳行動方案。高雄市是個傳統工業城市,碳排放量約佔全國20%,但經過多年努力,目前已經較基準年(2005)減碳13.2%,碳減量達877萬噸,領先各縣市並超前國家目標。

今年二月,中央政府頒佈「氣候變遷因應法」,為了加速推動高雄市減碳工作,高市府制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以強化政府治理、輔導產業減碳、全民參與、落實公正轉型為四大核心,該條例已經在市議會三讀通過,待行政院核定後正式公布施行。

環保局長張瑞琿指出,為了確實達成2030年減碳30%、2050淨零之目標,高雄市的自治條例,訂有一項關鍵政策工具,就是「碳預算」。張瑞琿指出,碳預算並非排碳有關的金錢支出、收入計畫,而是規劃溫室氣體排放上限,未來將根據排放總量,分配各部門減少排碳的數量。編定好的「碳預算」,將送「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審議通過後,並提交市議會審議,透過碳預算制度,明確各部門別減碳責任。

環保局長張瑞琿指出,自治條例共有26條,其中12條授權另訂子法、規範;經盤點共有10大優先事項。除編列碳預算,最重要的是「淨零政策白皮書」、成立「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兩大政策。

此外另有關於商轉平台、建構高雄碳平台、評估契約用戶設置再生能源、規劃公務車輛電動化、都市規劃導入減碳、調適原則、社區評鑑納入減碳觀念…等細項規定,其餘須待中央子法配套後進行規劃。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是淨零政策最重要的推動平台,也是市府、公民團體、專家學者溝通的橋樑。

(18)日下午,市長陳其邁在市政會議環保局進行專案報告後指示,必須將青年學生代表納入委員會,讓年輕人參與氣候變遷政策制訂。

而且,根據自治條例,未來包含淨零政策白皮書、碳預算,以及各項行動方案,都將透過推動會進行審議。市長陳其邁在下午市政會議強調,訂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是城市氣候治理的重要里程碑,條例除了協助產業、民眾落實減碳外,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強化各局處減碳工作的推行,會中市長除指示各局處,將淨零觀念融入平常的施政當中,也要求在訂定碳預算時,應邀集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舉辦座談會,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詢意見。

最後市長指示,該條例公布半年內,必須完成優先子法的推動,讓高雄的減碳工作,是有計畫、有組織地按目標方向邁進。

(圖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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