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滋好YOUNG 體育署籲請縣市政府合力推動運動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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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自今(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相關執行規劃提(18)日「112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進行宣傳,希相關單位鼓勵青年族群,把握青春的暑期,享受動滋的滋味,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

經統計青春動滋券首月抵用情形,各業別抵用金額以運動場館業占54.23%、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占38.60%,為最大宗,確實發揮促進運動核心產業發展之功效;縣市抵用金額則以臺中市、高雄市、彰化縣、新北市、臺南市暫居全臺前五名,體育署鼓勵更多做運動、看比賽業者至動滋網登錄成為合作店家,並加入優惠加碼行列,提供青年更多元消費抵用選擇,共同擴大產業規模。

為擴增合作店家,體育署自6月底展開各縣市巡迴招商說明會,透過直接與運動產業業者直接面對面座談交流,輔導業者數位轉型、提供服務加值案例分享,例如:相關業者結合從業人員提供運動休閒教育服務課程,或增加用品租賃服務,及提供健全財務營運等諮詢,更有效率輔導運動產業及擴大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

體育署強調,透過青春動滋券鼓勵青年族群參與運動和觀賞比賽,可以豐富暑假生活,也有助於發展興趣和潛能、增加社交互動、提高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將有效提升青年族群的身心健康、培養健康的生活態度及積極的學習態度。體育署樂見在暑假期間更多學生們積極參與運動和觀賞比賽,度過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時光。

體育署提醒,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領券後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影響自身權益。詳細的優惠店家和活動資訊,請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58洽詢。

(圖由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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