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新增高度疑似登革熱個案2例 近一週均有台南市活動史 國際移工仲介及雇主 請協助移工健康管理 若有疑似症狀速就醫快篩
【高雄訊】高雄市(4)日公布新增高度疑似登革熱個案2例,無新增確診個案。前述兩例高度疑似個案分別為居住於左營區30多歲男性,7月3日上午前往旗津區工作地,當日下午出現發燒,肌肉酸痛、關節痛及口乾舌燥等症狀,至醫院就醫檢驗NS1快篩陽性,疫調該案發病前曾於6月30日至7月2日返回台南市仁德區老家(疫情群聚熱點),同戶接觸者3人中2人快篩陽性。
另一案為居住湖內區20多歲男性國際移工,於今年4月回越南,6月18日自越南入境,6月23日曾至台南訪友,6月30日出現發燒、頭痛、噁心嘔吐、腹瀉、食慾不振等症狀,7月3日就醫後採檢NS1快篩陽性,目前中央疾管署檢驗中。
高雄市防疫團隊接獲通報,(4)日已針對個案居住地及工作地半徑100公尺範圍進行強制地毯式孳生源檢查、化學防治噴藥滅蚊及掛蚊燈監測等緊急防治工作,並個案周邊400公尺範圍高風險場域及列管點進行孳生源巡檢。
登革熱潛伏期約3-14天(平均4-7天),4日公佈快篩陽性之國際移工出現症狀後第3天才就醫(可傳染期4天),評估病毒於社區擴散的風險高;提醒國際移工仲介及雇主,積極督導移工健康狀況,如出現任何登革熱疑似症狀務必協助就醫採檢,並請國際移工宿舍管理者妥善維護環境,並依據「高雄市各行政區國際移工(含船員漁工/勞工)之集中住宿地點結核病、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屈公病、類流感及腹瀉通報規定」加強通報,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此外,衛生局也提醒國際移工仲介及雇主、事業單位、工廠或其他公共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應於24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目前南台灣登革熱疫情嚴峻,市民朋友落實清除家戶室內外積水容器,加強環境整頓,避免積水、減少病媒蚊孳生,是防範登革熱疫情擴散蔓延的基本功。民眾如發現積水無法清除,可利用漂白水、洗衣粉(打起泡)、粗鹽等方式投入積水中防止孳生病媒蚊孑孓。近期如自東南亞國家入境或有台南市疫情發生地區活動史、工作史,倘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症狀,應儘速前往高雄市530家登革熱合約診所( https://gov.tw/146 )就醫,進行公費登革熱NS1快篩。
(圖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