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以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為基礎,引導幼兒園調整師生比,提升幼兒受教品質
【台北訊】(3/30)日教育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整師生比規劃」,除持續透由「擴大平價教保服務」、「降低就學費用」及「發放育兒津貼」等策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且自今(2023)年1月起,育兒津貼及5歲就學補助均取消「家庭綜所稅率未達20%」的排富限制,5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也不限於就讀幼兒園的幼兒。全國提供47.1萬個2至6歲(未滿)平價教保名額,約84萬名2至6歲(未滿)幼兒獲得補助或津貼;並提高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薪資及全國教保員教保費,保障人員的福利。
教育部潘部長表示,對於各界關注幼兒園降低師生比的議題,已經研擬推動方案,並以「不影響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依各地區公共化供應量能、各園各年齡幼兒現況等情形,分年逐步達成」、「一般私立幼兒園,以獎勵取代強制」為原則,自今年8月起實施,將由公共化幼兒園先行推動,循序漸進調整師生比至1:12,提升幼兒受教品質。說明如下:
一、擴大平價教保服務量,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一)111學年度提供47.1萬個平價教保名額
公共化幼兒園提前於去(2022)年達成增設3,000班的目標,至今年2月平價名額約47.1萬個,較2016年增加28.8萬個平價名額,其中公共化幼兒園提供25.7萬個名額、準公共幼兒園提供21.4萬個名額。幼兒入園比率,2歲達44%,較2016年提高29%、3歲至6歲(未滿)達89%,較2016年提高15%,顯見政策有助於提升家長讓幼兒入園的意願。
(二)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全國103萬名受益幼兒內,約84萬名2-6歲幼兒
1、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就學補助:就讀公立幼兒園的幼兒,第1胎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免繳費用;就讀非營利幼兒園的幼兒,第1胎每月繳費不超過2,000元,就讀準公共幼兒園的幼兒,第1胎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此外,第2胎、第3胎以上子女每月再減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
2、2-5歲(未滿)育兒津貼及5歲就學補助:依子女出生次序每月發給家長,第1胎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以上7,000元,5歲就讀私幼就學補助比照津貼額度發放。
二、調整師生比
現行我國幼兒園師生比為1:15,係參考1981年制定的幼稚教育法且沿用至今,為提升整體教保服務品質,引導全國公私立幼兒園調降師生比,教育部已規劃幼兒園調整師生比方案,並爭取經費。方案的推動以「不影響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依各地區公共化供應量、各園各年齡幼兒現況等情形,分年逐步達成」、「一般私立幼兒園,以獎勵取代強制」為原則;其中公共化、準公共幼兒園以3學年為期程,公共化自今(2023)年8月起、準公共自2024年8月起逐步實施;一般私立幼兒園則自2024年8月起尊重其參與意願。整體規劃以降低班級學生人數,且師生比達1:12為最終目標:
(一)公共化幼兒園:教育部已與各縣市逐園盤點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112學年度調整師生比的策略,並考量供需情形,採直接降到1:12,或逐年降至1:12的策略。供需暫時較難調節者,兼採增班或增置教保員降低師生比,能調節時,隨即調降班級人數;至於已達成師生比1:12的公共化幼兒園則繼續維持,新設立的公共化幼兒園以1:12編班為原則。
(二)準公共幼兒園:113學年起,將師生比1:12納為準公共合作要件之一,如為園內幼生無人結業離園,致無法立即降生者,則於契約期間內達成即可。幼兒園為調整班級人數且師生比至1:12,所產生成本將反映於收費,並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調增的費用;至於師生比已調整至1:12且繼續維持者,則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每年10萬至20萬元。
(三)一般私立幼兒園:113學年起,尊重各園參與的意願,引導幼兒園調降班級人數使師生比降至1:12,所產生成本將反映於收費,並由政府協助家長分攤部分費用;至於師生比已降低至1:12且繼續維持者,則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每年10萬至20萬元。
另外對於準公共幼兒園以及一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於112學年(2024年上半年)將酌予補助整備經費。
潘部長表示,奠基於原本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基礎上,教育部透過循序漸進調整師生比,將可減輕教保服務人員的負擔,進而提升幼兒所受教保服務的品質,讓幼兒接受最合宜的教育及照顧。
(圖由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