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溯溪安全至上 中央地方齊把關
【台北訊】臺灣溪谷景觀優美,溯溪漸成為民眾熱門的休閒活動之一。教育部體育署為維護溯溪活動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政策,已於去(111)年12月14日函請各地方政府輔導轄內從事溯溪活動經營者及相關人員,應確實依「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相關規範辦理,並擬定112年度查核計畫進行查核輔導。
溯溪活動又稱溯行,是一項沿河川、溪(谷)等水域及鄰近區域溯行,或視地形需要而進行部分技術性攀登或垂降之複合性活動,在活動中可以欣賞大自然的美景及鬼斧神工的地貌,因此吸引眾多愛好者參與及體驗。惟溯溪活動可能因環境、天候判讀、裝備器材、水域地形熟悉度等,而使意外事件發生,為維護民眾參與溯溪活動安全,體育署於109年盤點全國26條熱門溯溪路線,自110年起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政策每年請地方政府擬定查核計畫,查核輔導轄內溯溪活動業者,確實依「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相關規範,於活動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活動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配置足額溯溪嚮導或安全人員、穿戴符合安全標準之配備、訂定完整緊急應變措施及投保足額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民眾參與溯溪活動之安全。
春夏季為溯溪熱門季節,體育署提醒,民眾參與溯溪活動前應檢查自身裝備,包括安全帽、溯溪鞋及救生衣,並確實穿戴;於活動過程中不宜落單或單獨行走,並隨時注意身體情況及水流、土石及天候等環境狀況;如遇有河川、溪(谷)上游開始烏雲密佈、溪水混濁、聽到落雷聲或開始降下驟雨時,應停止活動,並即刻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憾事發生。另外,除主辦單位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外,民眾也可考量自身需求投保人身險,以保障自身權益。為維護自然環境生態及水資源,民眾參與活動也應該自我要求,不要在活動中丟棄物品、垃圾或廚餘等,為生態環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