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力鑑定考試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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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1次,分為普通型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兩梯次。113年度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主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將於10月6日舉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則於10月20日辦理,全部免報名費。教育部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承辦學校網站皆有歷屆試題及解答,請考生留意相關資訊,依規定時限內完成報名及應考,以維護自身權益。

考試簡章已公告於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試務主辦學校網站,考生可透過臺中家商學校網站(https://www.tchcvs.tc.edu.tw)、臺中市立霧峰農工學校網站(https://wufai.tc.edu.tw/)下載或現場免費索取;或至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下載。

國教署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3個考區。有關簡章索取、報名及考試地點等事宜應為同一考區,但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16至19日止,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並親自填寫報名表,依簡章規定至各考區辦理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26至9月13日止,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簡章規定;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日為9月10日。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以現行普通型高中112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之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以現行技術型高中112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之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為100分,均以60分為及格;報名時持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有效期限內之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之學生,不論是參加普通型或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國教署表示,該鑑定考試制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透過自我實踐以提升社會競爭力,也更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

(圖由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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