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工業區化工廠異戊二烯洩漏污染未及時通報環保局依法重罰要求立即改善

0

【高雄訊】(30)日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大社工業區傳出異味污染,立即派員稽查,查獲大社工業區化工廠熱可塑性橡膠製造程序(M04),洩料區之運輸管線法蘭洩漏,導致異戊二烯外洩致產生異味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裁處10萬~500萬元罰鍰。廠方除立即完成止漏外,並灑水稀釋污染物濃度,環保局人員現場持續監控空氣品質,狀況已排除。

環保局指出,該廠使用異戊二烯,為「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列管場所,然而該廠卻未於1小時內進行通報,將再依違反空污法第33條規定,裁處10萬~2,000萬罰鍰。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妥善管理製程原物料,並不定時加強管線巡檢,避免洩漏情形發生,若遇突發事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1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違者將依法開罰。民眾若發現異味污染情事,可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07-7317600,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圖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