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辦理部第二屆「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敬請本轄事業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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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雄訊】環境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鼓勵業者推動綠色轉型,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以減少環境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資源循環等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提升環境品質。113年11月起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遴選,預計於114年3月21日頒獎。
  2. 參加資格: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且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3. 報名期限:自113年11月11日(一)起至113年12月10日(二)止。事業單位需於報名期限截止日前填妥參選文件上傳至本部活動網頁報名(https://water.moenv.gov.tw/SWA/)參選。
  4. 『第二屆環境部-「淨水永續獎」評選要點』請至本活動網頁(https://water.moenv.gov.tw/SWA/)查詢下載。
  5. 另為推廣本獎項及為使各事業單位了解「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辦理目的與徵選規定,本部於113年11月19日(二)上午9時假本部後棟二樓多功能會議廳辦理「淨水永續經驗分享暨活動報名說明會」。說明本次徵選活動相關流程與重點,並邀集專家學者暨上屆得獎業者經驗分享,詳細資訊亦請至本活動網頁(https://water.moenv.gov.tw/SWA/)查詢下載,另本說明會開會通知單則另行發送。

(圖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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