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處罰條例修法加重罰鍰,113年違規罰鍰核實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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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關於議會議員針對113年本市交通違規罰鍰編列20億元,市府交通局表示,近年來行政院基於交通安全考量,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相繼加重相關重大交通違規項目罰鍰,因交通違規罰鍰提高,相對將增加罰鍰收入。明年裁罰收入編列交通局與其他五都都一樣增加,編列額度是六都排名第四。

交通局指出,近年來處罰條例重大違規陸續修正加重違規罰鍰,如酒駕違規最高罰鍰提高至12萬元、拒絕酒測、毒駕罰鍰18萬元,並針對累犯再加重其罰鍰;無照駕駛累犯罰鍰由原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未停讓行人罰鍰由原3,600元提高至6,000元等。

交通局參考109~111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平均決算數24.29億元估計,113年編列罰鍰收入20億元,約佔近3年違規罰鍰收入平均決算數82%。以新北市111年度交通違規罰鍰收入決算數核實編列、收入為六都第一來說,高雄市也依實際狀況核實編列,並無高估的情形。

交通局指出,警察執法並非為了取締而取締,而是為了保障守法用路人的交通權益,以維持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相關交通違規罰鍰收入,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113年編列的交通安全相關改善經費也較今年2.66億元增加約7200萬元,總共3.38億元,比例16.92%。

交通局表示,將持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透過宣導、教育、工程及執法,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112年1~10月A1死亡人數較111年1~10月減少30人;另112年A2受傷人數較111年同期減少1,361人,A1及A2人數持續下降,交通局將繼續努力精進道安作為,以共同提升用路人道路安全。

(圖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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